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规定,工伤九级伤残评定为有较重伤病或机体功能障碍,劳动能力损失达80%以上的伤残等级。对于九级工伤伤残的赔偿,根据劳动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九级伤残标准补助金金额为45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标准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就业人员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2. 日常生活护理费:九级伤残的日常生活护理费按月支付,支付期限至保险关系终止。具体支付标准由省级劳动保障部门确定,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 就医交通费:按照伤残人员治疗期间每年往返去治疗医院所发生的车费、船费、火车费等实际费用的30%给予补偿。
4. 伤势护理费:伤残人员无法自理生活,需雇佣专人护理时,可按实际支付的费用每月给予伤势护理费的补偿。
5. 就业失重补助金:九级伤残人员无法继续原工作或适应其他工作时,按月支付就业失重补助金。具体支付标准由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赔偿标准是根据我国劳动保险制度和相关规定而定,各地区法律法规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具体的赔偿金额可能还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来确定。另外,工伤九级伤残赔偿也可以作为最低赔偿标准,伤残者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额外要求。因此,对于九级工伤伤残的赔偿标准,可以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法律服务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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